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张启作出通报批评处分,原因是其未能及时披露涉及重要股权信息的离婚协议。

2024年3月22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华因离婚协议纠纷,其持有的14,079,050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9.27%,占公司总股本的2.16%。该纠纷因王建华与张启之间的离婚分配协议引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3月29日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离婚分配协议的相关事项。2024年4月4日,公司回复称,2017年1月24日,王建华与张启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涉及上市公司股权。根据协议,王建华持有的108,472,097股股份中,有32,951,694股归张启所有,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60%。双方还同意由王建华代为行使该部分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期限为15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张启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变动及相关安排,违反了信息披露要求。张启对此提出异议,称其不属于监管对象,并未在公司担任职务,但这些理由未被采纳。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张启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该决定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调,上市公司股东、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相关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