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宣布,其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在2023年未完成预定业绩承诺。

公司2022年通过决议以11.8亿元现金收购亚特新材,并于2023年1-4月支付了股权交易款4.72亿元人民币,占总交易额40%。亚特新材2023年扣非后实现净利润约7.02亿元,未能达成约8.86亿元的业绩承诺。应向华鼎股份补偿业绩差额约1838.97万元。

根据亚特新材和原股东之间的协议,该补偿款将于2024年6月前通过减少股权转让款支付。华鼎股份将继续监控亚特新材的业绩情况,并加强业务整合以提升经营成果。

该业绩短缺主要受机器技改及市场因素影响,导致上半年亚特新材产销量及利润率未达预期。公司强调将追究业绩承诺方的责任,确保股东利益得到保障。

作者 金芒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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