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贤丰控股(002141.SZ)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虚构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多名高管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拟处罚款400万元,5名高管被合计拟罚700万元。
公告显示,贤丰控股旗下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和回款记录,提前确认疫苗销售收入并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多项财务数据虚增。
据监管机构初步调查认定,贤丰控股2023年一季度虚增利润总额约505.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近98%;二季度虚增利润约619.4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的26%;三季度更夸大利润总额1,147.1万元,占比达38.7%。
证监会广东局认定公司三份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韩桃子、董事张扬羽分别处以18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丁晨和财务总监谢文彬分别拟罚120万元,对财务副总监黄卫华拟罚100万元。
贤丰控股回应称,相关问题不涉及年度报告,未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公司股票目前不存在强制退市风险。公司已于2024年4月发布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配合监管调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贤丰控股表示,将吸取教训,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