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监管函,指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在2022年和2023年发生的两笔各1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2022年和2023年度多份财务报告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根据监管函,武汉农尚环境与北京昆兆讯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被公司充分识别和披露,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中的多项规定。该行为涉及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林峰、时任财务总监罗霞、王冰和董事会秘书贾春琦,并违反了包括《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内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强烈要求武汉农尚环境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监管函中特别提醒,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需对信息披露内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