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603282.SH)2月6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4年4月至9月,亚光股份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计549.36万元,构成募集资金挪用。截至目前,公司已归还全部资金。浙江证监局认定该行为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并对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董事会秘书吴超群及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亚光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整改,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作者 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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