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际华集团,证券代码:601718)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因公司未及时披露重要借款事项及募投项目延期,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际华集团未及时披露2023年1月涉及陕西际华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亿元借款事项,且在股权交割完成前未解决该借款问题。此外,公司多个募投项目未按预定日期完成且未及时履行延期审议程序,直至2024年8月才披露。

公司主要负责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吴同兴、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前军、总会计师刘改平及董事会秘书邱卫兵等,因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表示,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解决关联方借款事项及多项募投项目延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提出申辩理由,但未被上交所采纳,认为违规事实清楚。

对此,上交所对际华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上交所要求际华集团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针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