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向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指出该公司在公告一项重要关联交易时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审计报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广州毅昌科技于2024年7月26日公告,拟收购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988816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4%。高金富恒为广州毅昌科技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然而,深交所发现,广州毅昌科技在公告上述交易时,未按规定披露合肥江淮毅昌的审计报告,违反了2024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第6.3.7条第一款规定。

深交所要求广州毅昌科技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