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84)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处以纪律处分,因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的违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年度第31号),宁波杉杉股份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具体而言,杉杉控股通过供应商和工程施工方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的资金总计达17.88亿元,且未及时披露。此外,杉杉股份在关联交易方面也存在未召开董事会审议及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况。

针对杉杉股份及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中指出,相关问题导致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多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股票上市规则。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郑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李凤凤,时任财务总监李克勤,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莹予以通报批评。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该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宁波杉杉股份及其董监高人员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在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确保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