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围海”)及其董事长兼代行董事会秘书沈海标予以公开谴责,原因是公司多次未能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充分披露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ST围海在2024年4月26日、4月29日和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14.18%,随后公司在5月5日晚间发布异常波动公告,未按规定提示可能触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虚假记载”的退市风险。5月6日午间,公司发布更新后的异常波动公告,仅提及监管部门发出的提示函及关注函,但仍未充分披露并提示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接着,*ST围海在5月6日和5月7日的两个交易日再次收盘价跌幅累计达12.21%,在5月7日下午提交的公告中依然未包含对退市风险的充分提示。

深交所认定,*ST围海及其董事长沈海标违反了多项《股票上市规则》,包括未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因此,深交所决定对*ST围海及沈海标予以公开谴责,并将此处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指出,*ST围海及沈海标如对该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十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此复核申请需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或其他指定方式提交。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