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对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和时任财务总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2024年1月31日,大唐高鸿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净利润为-3亿元至-4亿元。然而,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年报显示,实际净利润为-15.56亿元,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深交所指出,大唐高鸿及其董事长付景林、总经理张新中、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上述行为损害了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利益。
此次处分决定由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大唐高鸿及其相关高管进行公开谴责。公司和个人对此处分如有异议,可在十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深交所将大唐高鸿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