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9月3日发布披露公告显示,因存在违规行股权转让行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及其相关高管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的调查发现,伟隆股份在2021年和2022年两次进行全资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履行应有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中,2021年12月10日,伟隆股份董事会批准将即聚机电49%股权以2,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仁红;2022年4月27日,董事会再次批准将剩余51%的股权分别以550万元和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吕仁红和宫相开。两次转让价格总计5000万元,而伟隆股份确认的投资收益达到4,164.12万元,占其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68.27%。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伟隆股份及其高管范庆伟(董事长)、李会君(时任总经理)和刘克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条款,因此对公司及相关高管作出通报批评的决定,并将违规行为记录在公司诚信档案中。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