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光农机”,A股代码:603789)因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此决定涉及公司及其时任财务总监吴海娟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黎明。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监管决定,星光农机在2024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显示,公司曾在2023年向江苏星光农机云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星光云”)采购单笔金额为500万元的采棉服务。该金额占星光农机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由于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郑斌在江苏星光云担任董事,江苏星光云被认定为关联方,但星光农机未按照有关关联交易规定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直到2024年7月8日才补充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指出,星光农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6.3.6条等有关规定。此外,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吴海娟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黎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星光农机、吴海娟和王黎明予以监管警示。同时,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进行深入排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星光农机需在收到此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并应确保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