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1633)公告,在2024年4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6.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8.57%。
其中,最大一笔补助金额达到人民币5.36亿元,于2024年4月26日和6月28日分两次获得。此外,宝马公司与长城汽车旗下合资企业光束汽车也在此期间获得了政府补助人民币2764.4万元,其中50%并入长城汽车的合并报表。
这些补助资金将计入公司的收益相关会计科目,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仍需审计确认。长城汽车提醒投资者注意潜在风险,并表示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确认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