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SH)发布公告,披露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此前公告,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具备重整价值,东方集团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7月23日,东方集团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随后,8月7日,哈尔滨中院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8月9日,公司发布债权申报通知,要求债权人在2024年9月13日之前申报债权。
截至公告日,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公司能否最终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东方集团已承诺无论重整结果如何,都将努力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继续每月披露预重整进展。
东方集团此前透露,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公司财务流动性问题的解决。此外,公司还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正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公司提醒投资者,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尚不确定,存在被破产清算的风险。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各大财经报纸上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