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8月9日发布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指出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其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董事周衡翔同时担任董事职务的多家关联公司发生了总计11,040.99万元的关联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占该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85%。

监管函指出,南京公用未将相关企业识别为关联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和第6.3.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南京公用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并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此次监管函意在提醒南京公用加强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