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盛屯,证券代码:600711)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以300万元罚款。

根据公告,盛屯矿业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与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时,存在货物交付时控制权未实质转移却确认收入的情况。具体违法行为包括2021年年报多计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1.94亿元;2022年年报多计收入8414.9万元,少计利润1.39亿元;2023年半年报少计收入7818.8万元,少计利润2295.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厦门证监局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此外,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振鹏、陈东,财务总监翁雄,以及总裁周贤锦分别被处以150万元和100万元的罚款。

公告还表示,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7月31日停牌一天,并从8月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此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进行了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更正。公司董事会表示,对于此事件带来的影响深感歉意,并将引以为戒,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