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林电气”,603050)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海信网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信网能”)因信息披露瑕疵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海信网能在 2024年5月14日发布的《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中,因工作人员失误,在资金来源部分披露的信息与实际使用资金来源不符。为此,海信网能于8月1日提交自查报告,并发布三次修订稿更正上述错误。
8月2日,河北证监局针对上述事项,对海信网能出具了警示函,要求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海信网能对此表示歉意,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