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7月29日向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久光电”)下发监管函。苏州恒久光电自2023年7月1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以来,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已超过九个月。
依据公告内容,苏州恒久光电原董事会秘书洪涛因个人原因辞职后,由公司董事长余荣清暂代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承诺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然而,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完成该职位的正式聘任工作。
深交所指出,苏州恒久光电未按规定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和第4.4.6条的相关规定。监管函要求公司董事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同时敦促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定,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