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每股分配比例为人民币0.2927元(含税),预计总派发金额达189,994.50万元。该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6日的年会上获得批准。根据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0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31日。
在该红利发放方案中,所有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获得红利。同时,公司说明,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现金红利的税额由持有股票时间的长短决定,持股超过1年的自然人股东将享受免税政策,而持股不到1年的股东则需根据持股期限缴纳不同税率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