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SS)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此次预重整决定是由于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一定重整价值。公司股票目前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若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此价格,公司将可能面临交易类强制退市。

根据法院的决定,预重整期间,东方集团需妥善管理财产、账簿和重要资料,积极维持经营活动,维护资产价值,并不得实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需要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提交相关材料,并与相关利益方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

东方集团表示,尽管仍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若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但如重整失败,公司将面临破产清算并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2024年7月15日,东方集团股票收盘价为0.95元/股,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