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发布第八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警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截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1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交所有权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同时,根据第9.1.17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也应终止上市,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触及上述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根据上交所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上市委员会在相关期限或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是否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自2024年6月20日首次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起,已连续发布多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管理与市值管理,并密切关注股价波动,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