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9)宣布,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实施每股0.517元(含税)的年度现金红利派发方案,涉及总现金红利为45.045亿人民币。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均定为2024年7月15日,届时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领取红利。主要股东蜀道投资集团、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等的红利将由公司自行发放。
此次分红涉及范围包括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合计股本为8,712,818,205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若持股期限超过一年,享有红利所得税暂免政策,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通过沪股通持股的香港投资者则需按10%的税率扣税。其余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则自行判断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还特别说明,持股期限在不同范围内的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票时,根据实际持股时间应缴纳20%至10%不等的税率。四川路桥提醒有关投资者在持股及分红领取过程中遵守税收规定,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董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