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周一宣布,因未能清偿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债务,后者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024年6月25日,东方集团收到东辉公司的《告知函》。东辉公司称,鉴于东方集团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已正式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

如果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将指定管理人并要求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的目标是挽救企业、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并保护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东方集团表示,如果顺利完成重整,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业务,提高资产流动性和盈利能力。然而,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公司可能面临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进而导致股票被终止上市。

此外,公司股票目前也面临退市风险。2024年6月25日,东方集团股票收盘价为0.81元/股,已连续两个交易日低于1元。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公司将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机制。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