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57)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因多项法院裁定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大幅减少,由此引发的新锦动力股份变动格外引人关注。

报告中详述,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锦动力12,066,937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1.66%。相比之下,变动前银川中能持有新锦动力66,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具体变动分为三部分。首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2月13日至14日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对银川中能持有的900万股股票进行拍卖并成交,占当时总股本的1.26%。其次,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执行,导致银川中能在2023年4月至6月底售出5,933,063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83%。最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将银川中能持有的3,900万股股票作价133,243,500元转交山东海吉雅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抵偿债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37%。

银川中能声明,目前持有的12,066,937股股份中,包括被冻结的10,000,000股和被质押的2,066,937股。未来12个月内,银川中能暂无增持或减持新锦动力股份的计划。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