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2,证券简称:ST鼎龙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中钛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资源”)对公司及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上海朝年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朝年”)提起的关于中钛科技增资纠纷的仲裁申请。

本案涉及的仲裁机构为广州仲裁委员会,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收到仲裁通知书。中钛资源为申请人,公司及中钛科技、上海朝年为被申请人。争议源于2019年12月10日签署的《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中钛科技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0,204.0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公司认缴,公司最终持有中钛科技51%的股权。

根据协议,中钛资源承诺中钛科技在2020年至2024年期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5亿元、3亿元、5亿元和5.5亿元。若未完成业绩承诺,中钛资源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或将其持有的中钛科技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截至目前,中钛科技仅完成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2021年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

中钛资源提出以下仲裁请求:1. 变更增资协议,允许中钛资源以持有的中钛科技2%股权作为业绩补偿。2. 仲裁费用由鼎龙文化承担。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案已被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作者 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