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光信息)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根据公告,公司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010元,预计总额为2.55亿元(含税)。
公司表示,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321,748,592股。
公告中的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显示,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仅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海光信息总股本为2,324,338,09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589,499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5,624,519.98元(含税)。
此外,公司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将对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实施不同的扣税措施。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将根据持股时间分别适用不同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公司股票的“沪股通”投资者,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909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11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