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这一议案,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但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的批准。

目前,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4,945,7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00%,并通过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64,280,63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79%。综合持股比例达36.79%,为公司控股股东。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哈电集团的直接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果投资者通过认购新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超过30%,且承诺三年内不转让,则可以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哈电集团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不进行转让。此举可以适用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

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出具了审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