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5月27日向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发出了监管函,指出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与实际经审计的数值存在重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公司2023年度报告,实际净利润为-5,328.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5,920.3万元,远低于此前预告的-2,300万元至-1,800万元的净利润和-2,900万元至-2,400万元的扣非净利润。

监管理所指出,北京零点有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条款。其董事长袁岳、总经理张军和财务总监刘升因未能履行职责,需对违规行为承担重要责任。

深交所强调,上市公司有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须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此次监管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