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黄建荣发出监管警示,指责其未能准确披露监管文书并存在信息披露内控不力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发布的警示函([2024]13号),西藏珠峰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多项公告中未准确披露证监局的监管文书,且公告中存在多个错别字。这些问题表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内控流于形式,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警示函指出,黄建荣作为时任董事长,未能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背了《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条款及其在声明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黄建荣及公司的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黄建荣给予监管警示,要求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规定,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次监管警示旨在促使公司管理层更加重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从而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