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65)因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5月28日下达监管警示。涉及违规行为的公司高层包括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地、时任财务总监王春英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倩。

康隆达在2024年1月31日初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3,500万元至9,2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9,500万元至5,200万元。公司指出,业绩预亏主要因锂盐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外汇衍生品交易亏损及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然而,2024年4月13日公司更新业绩预告,调整后的预期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1,000万元至16,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17,500万元至12,500万元。原因是对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坏账准备的调整。最终,康隆达在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实现归母净利润-22,027.5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8,680.32万元。

上述业绩预告与实际数据的显著差异,导致投资者预期偏差严重。据悉,康隆达的实际归母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低值差异幅度达63.17%,扣非后净利润差异幅度达96.63%。此外,公司未能及时公布更正公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张家地,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的王春英,以及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的唐倩,因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多项《股票上市规则》条款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康隆达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深入排查合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康隆达需在收到监管决定书后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