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于2024年5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重整和预重整,引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高度关注。深交所要求同洲电子对现有债务情况、资产受限状况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作出详细说明,同时要求提供为何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值的依据。

根据同洲电子此前披露的信息,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净资产为550.03万元。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提出七个问题,包括详述债务金额、到期日、债权人信息以及与现有资金情况相结合的清偿计划。此外,还要求公司说明主要资产的权利受限状况和抵押质押物的处置情况,以及相关债务是否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同洲电子的定期报告显示,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且审计报告指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说明在债务逾期、资产受限、业绩亏损等诸多不利因素下,认为自身具备重整价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同洲电子核实破产事项被法院受理是否存在障碍,并充分揭示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此外,还需说明近期是否有接待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行为,并核查公司高管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同洲电子在2024年6月3日前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深交所提醒同洲电子及其高管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规则,真实、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