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353)及其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其多期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告指出,成都旭光电子在2022年1月收购成都旭瓷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5%增至50.43%)时,对购买日之前持有的35%股权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投资收益1,564.46万元。然而,该公司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少计投资收益1,564.46万元,导致多期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5月24日,公司披露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根据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更正后的净利润分别较更正前增加98.37%、35.62%和22.38%。这种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此外,上交所认定,该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卫东、时任总经理张纯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熊尚荣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和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

上交所要求成都旭光电子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增强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此外,公司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