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T中润,000506)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涉及多项财务及经营问题。深交所要求公司就重大资产置换、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及持续经营能力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
深交所在审查中润资源2023年年报时发现,公司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以淄博置业和济南兴瑞100%股权置换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公司51%股权,但在资产置换完成仅四天后,马维钛业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审计师无法获取充分证据判断这两项交易的关联性及商业实质,且无法确定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深交所要求中润资源说明马维钛业原股东、现股东与中润资源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详细解释股东变更的原因及交易安排,确认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此外,深交所还要求说明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出资产的评估值及置换的公允性,确保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在内控方面,中润资源被审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组财务顾问也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潜在重大缺陷。深交所要求公司确认内控缺陷的识别是否准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详细核查。
中润资源已连续七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为522.59万元,公司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短期偿债压力。深交所要求公司列示债务逾期情况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评估现有货币资金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并解释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
此外,深交所还对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投资收益确认、子公司经营情况、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购置及在建工程等多项财务数据提出质疑,要求公司详细说明相关业务的财务处理及合理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润资源需在2024年6月11日前对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相关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