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地矿业”,证券代码:601121)公告称,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7元(含税),共计分派红利93,600,000元,实施日期定为2024年6月3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在2024年5月8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将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宝地矿业明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6月3日。红利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股东可于登记日后一交易日在其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税务方面,不同类型的股东将依据其持股期限和身份分别缴纳或暂免不同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持股超过一年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者,其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为20%。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