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近日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ST 东园)以及时任董事长慕英杰和时任总裁、董事刘伟杰予以通报批评。此决定因公司在2019至2022年财报中存在违规行为。

深交所披露,北京东方园林在2019年未能按照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营业收入3,541.84万元,导致2019年度虚增收入0.44%、营业利润45.28%和资产0.08%;2020年和2021年虚增资产0.08%;2022年则虚减收入1.05%和营业利润0.62%。直到2024年1月30日,公司才就上述问题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这些活动导致公司2019至2022年的年度报告财务信息不准确。

深交所指出,*ST 东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等相关规定。慕英杰和刘伟杰未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此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背了《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条款。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ST 东园及慕英杰、刘伟杰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上述违规行为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这一处分强调了证券市场对财务透明度和管理层尽职尽责的高度重视,提醒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严守合规底线。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