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24年5月22日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反财务监管规定行为,向时任财务负责人程向红和王谭亮发出监管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查明事实显示,该公司在2018年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后,未按规定在2019年及时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至2022年才进行调整,导致2019年至2022年多个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失准。其中,2019年度虚增收入、营业利润及资产占比分别为0.44%、45.28%和0.08%。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公司在2019年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相应年度调减营业收入,导致财务数据虚增。此外,2020年和2021年公司虚增资产占比分别为0.08%,2022年度虚减收入、营业利润占比分别为1.05%和0.62%。这一错误直到2024年1月30日才被纠正。

程向红和王谭亮作为公司的时任财务负责人,被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股票上市规则。程向红违反了2018年11月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王谭亮则违反了2023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程向红和王谭亮认真吸取教训,提醒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