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集团有限公司因在2023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步森”)1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069%,减持金额为626,000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出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ST步森存在股票破发的情况,步森集团作为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ST步森股票。步森集团的减持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924号)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步森集团充分重视此次违规行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此外,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监管函由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4年5月23日发出。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