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300175.SZ)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发布权益变动报告:公司原控股方王贵美与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表决权已委托给杭州东方行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方行知)行使
2024年4月30日双方签署多项协议,要点如下:
1、东方行知向王贵美和新疆尚龙提供了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利率为8%/年(单利);
2、王贵美和新疆尚龙分别持有朗源股份12.73%与11.21%的股份总计112,752,960股的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东方行知。同时,对应的股份也被质押给东方行知以作为借款担保。
3、公司董事会改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均改由东方行提名人选,东方行知成为公司实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