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5月7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拟处罚款约2.32亿元。尽管处罚影响重大,江苏阳光股份公司强调该事件不涉及公司本身及其子公司,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
告知书指出,阳光集团内幕交易的调查已经结束,中国证监会依据法律对阳光集团提出罚款。江苏阳光股份公司已确认,此次处罚仅针对其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并不会涉及到江苏阳光及其运作。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后续发展,并按照监管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义务,呼吁投资者注意相关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