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月30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一系列违法行为,包括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和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7753万余元,并处罚款12000万元。

涉案行为中,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被发现为特定主体提供制定套利方案、创建交易架构及提供杠杆资金支持,海通证券也因参与相关交易被处罚。相关当事人包括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及其合作伙伴洪浩炜,二人通过推行不正当的资本运作,变相规避了上市公司限售股规定,达到提前解除锁定并锁定利润目的。

尽管本次违规行为严重,中信证券已声明接受处罚,并表示将全面提高合规意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中信证券确认此次行为未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经营情况保持正常。中信证券进一步承诺将强化内部管理,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