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宣布2023年度将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财年。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景津装备的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达到1,882,984,965.66元人民币,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为1,008,089,458.88元人民币。公司在2023年前三季度已进行了现金红利分配,共计611,283,344元,占到了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64%,公司最终决定全年不再进行现金红利的分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这一决策是考虑到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同时也顾及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表示,此方案符合法规要求,合理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有利于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这一方案尚需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进一步的审议和投票通过。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