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33,证券简称:尚纬股份)近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的《刑事判决书》,李广胜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此案的另一被告,尚纬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姜向东,也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决指出,李广胜及其同案被告人姜向东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其违法所得已被法院没收并上缴国库。尚纬股份在公告中声明,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获悉被告人是否提出上诉。
此事件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高层管理结构,由于李广胜目前无法正常履职,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黄金喜临时代行董事长职务,盛业武代行总经理职务,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运作。公司进一步强调,尽管面临高层人事变动,但这一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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