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今日发布公告称,虽然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421,517.25 元,但由于之前年度亏损积累,导致2023年末公司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决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全面考虑了公司2023年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大智慧表示,之前年度里的大额亏损是本次不分配利润的主要原因。

大智慧的董事会在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会议中审议通过了此项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也对此表示认可。公司强调,本次利润分配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并旨在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