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4月8日向*ST红相以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监管函,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调查,发现*ST红相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虚构销售业务、原材料采购,以及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造成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不同年份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显著比例。

此外,*ST红相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告文件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还在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发行文件中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ST红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条款。同时,深交所提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此举意在让*ST红相及其管理层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