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博硕科技,证券代码:300951)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淮安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德轩”)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鸿德轩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博硕科技共363.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此次减持前后,鸿德轩持有博硕科技股份从2700万股减少至2336.885万股,持股比例由22.31%下降至19.31%。
本次减持计划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1.035万股,均价为44.425元/股;2024年1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42.080万股,均价为48.930元/股。博硕科技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股东鸿德轩在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此次减持计划于2024年1月10日首次公披露,其执行严格符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展现了鸿德轩对于市场规则的遵守与对公司承诺的履行。博硕科技强调,鸿德轩此次减持并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此外,博硕科技及鸿德轩均保证了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