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计划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股,此次分配总额达到301,347,272.43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7.55%。此次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活动。
根据公告,此次红利分配方案仍需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已审议通过此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旨在维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强调,该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及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9日,具体实施日期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等待后续关于具体分配实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