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39)今日公布,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一号产投”)将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和表决权委托增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将增加至22.86%。此举体现了长江一号产投对奥特佳的长期信心和对公司未来增长潜力的认可。
长江一号产投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受让公司583,786,46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18%),并在股权交割后,接受届时江苏天佑、北京天佑、西藏天佑持有的合计157,511,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6%)的无偿、独家表决权委托,委托期限为交割日起5年。该权益变动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需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
长江一号产投成立于2023年9月13日,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由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最终控制人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国资委。该投资行为表明长江一号产投及其控股集团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极具信心,看好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未来发展潜力。 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通过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成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北长江一号”)已通过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总计获得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39,以下简称“奥特佳”)约18%的股份及4.86%的表决权,成为奥特佳的第一大股东。该权益变动后,湖北长江一号未发现存在需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且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根据公告,湖北长江一号在2023年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奥特佳583,786,466股A股普通股,占其已发行股份的18%,并通过表决权委托获得157,511,065股的表决权,占已发行股份的4.86%。此次股权变动不涉及奥特佳与湖北长江一号间的持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且湖北长江一号未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该公司股份。
湖北长江一号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全部文件,并已充分披露了资金来源。此外,湖北长江一号已聘请财务顾问,以确保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
奥特佳为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和生产。此次权益变动标志着湖北长江一号在新能源科技领域的进一步布局。对于奥特佳而言,此次变动或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促进其在新能源技术及产品领域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