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8-2022年间的多项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关注。调查显示,该公司在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造成当年报告虚增利润6,236.30万元,以及2020年同样违规操作导致虚增利润76,152.11万元。此外,浙江世纪华通在2019年合并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时,商誉计算存在高估情形,涉及金额高达12,206.95万元。

调查还发现,该公司在2020至2021年间通过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及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手段,对年报及临时报告中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虚假记载。特别是通过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交易,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各33,018.8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9.64%。;及通过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在2020年虚增收入和利润,之后在2021年相应虚减。

由于这些行为涉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交所已启动针对浙江世纪华通及相关当事人的纪律处分程序,并敦促公司及涉事人员吸取教训,积极整改,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