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日前公告,由于与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以及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光能源”)之间存在未决的法律事项,决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定的股权转让事项延迟12个月执行。此举旨在依据最终的法律结果重新评估惠州浩宁达的股权价值,并据此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此前于2023年6月与祥光能源就将其持有的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11,2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转让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鉴于惠州浩宁达之前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其6栋房产作为债务担保被强制拍卖,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相关执行裁定,因此惠州浩宁达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程序。基于这一新的法律情况,赫美集团决定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延迟交易执行期限。

赫美集团董事会表示,签署补充协议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性,确保能够根据惠州浩宁达的法律状态和财务状况公正地评估其股权价值。公司还指出,因惠州浩宁达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赫美集团承诺,将继续密切关注惠州浩宁达执行回转程序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最终的转让方案。同时,赫美集团将严格遵守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关键信息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及时公开。公司敦促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信息更新,审慎考虑投资风险。

作者 金芒财讯

财经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