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给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或“公司”,证券代码:600771),因公司及部分高管在2016年至2023年间存在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行为,涉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等多项财务数据造假,导致公司年报及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包括前董事长张斌在内的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2110万元罚款,张斌个人还将面临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违规行为详述

经查明,广誉远在2016年至2021年年报中通过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实施的“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形。这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
– 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达7074.8万元,虚增利润4328.3万元;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64.6万元,虚增利润20146.8万元;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32439.3万元,虚增利润33442.9万元;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419.5万元,虚增利润7338.0万元;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59.2万元,虚增利润2106.2万元;
– 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23888.2万元,虚减利润27031.4万元;
– 2022年虚减营业收入13602.6万元,虚减利润15484.9万元;
– 2023年上半年虚减营业收入2970.9万元,虚减利润4408.5万元。

罚款及禁入市场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 广誉远因违规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张斌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另外还将面临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 其他7名高管分别因其在违规中的角色和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此次处罚,广誉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强调,目前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对于《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于2024年1月30日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

老字号广誉远因财报连续多年造假而蒙羞,此次事件不仅对公司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也给公司的信誉和市场地位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信息披露真实性的重要性,以及监管机构对于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中国证监会此次严厉的处罚措施,也是对其他上市公司的警示,强调了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对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性。

作者 业路